一、依法推進涉嫌違紀案件、涉嫌刑事案件價格認定工作。
主動服務掃黑除惡專項鬥爭,嚴把價格認定受理、結論書審核簽發兩個關口,強化對價格認定依據真實性、合法性和關聯性的審查,保證價格認定結論客觀、科學、準確。
二、全面貫徹落實價格認定學習提升年活動,做好業務平台推廣應用工作,積極推進價格認定信息化建設。
嚴格按照“存量案件數字化、增量案件電子化”的規定要求,全面落實,建成資源豐富、信息共享的綜合業務平台基礎數據庫。繼續探索和加強價格認定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工作,及時制定適用於平台線上運行的業務制度、辦法和操作規程。
三、加強業務知識學習,提高價格認定人員能力素質。
積極學習價格政策,特別是價格認定工作的各項規定、規則,不斷提高人員業務素質。同時積極參加省市的業務培訓,並要走出去,向業務工作搞得好的縣區學習,加強交流。繼續加強價格認定工作,進一步做好涉案物品價格認定,積極服務我區的法制建設。
四、完善相關工作制度,創新思路,強化制度建設。
涉案物品價格認定工作直接服務於司法和行政執法,直接影響到罪與非罪的判定和“罪刑相適應原則”的實現。由於我們認證工作的特殊性,牽涉司法問題,使我們從事工作的每位認證人員要有更強的責任心和道德觀,思想必須端正,責任必須分明。切實加強工作的規範化,並積極創新工作思路,使我區價格認定工作再上新台階。(通訊員:金貝貝)